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並力錦切,音懔
(liˇn)。 《說文》賜穀也。从㐭,从禾。 《徐
曰》公稟賜之也。 《廣韻》與也。 《增韻》供
也,給也,受也。 《禮中庸》 稟稱事。 《歐
陽氏曰》古者給人以食,取之倉廩,故因
稱稟給;稟食。 《前漢孝文紀》吏稟當受鬻
者。 《師古註》稟,給也。又《唐韻》《集
韻》《韻會》並筆錦切,賓上聲(biˇng)。受
命曰稟。 《書說命》臣下罔攸稟令。 《傳》
稟,受也。毛氏曰,今俗以白事爲稟,古無
此義。又水名。 《水經註》長社北界有
稟水。又《集韻》逋鴆切,賓去聲(biˋn)。
受也。 《韻會》俗作稟,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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