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唐韻》離灼切。 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
韻》力灼切,並音略(lveˇ)。 《説文》
奪取也。 《廣韻》抄掠,劫人財物也。 《戰
國策》掠於郊野,以足軍食。通作略。亦
作刺。或作擽。又《增韻》捎取也,拂過
也。又書法長撇古名掠。 《柳宗元曰》
掠左出而鋒欲輕,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
會》力讓切,《正韻》力仗切,並音亮
(liaˋng)。亦奪取也。 《左傳襄十一年》禁
侵掠。又《昭二十年》輸掠其聚。 《前漢高
帝紀》所過母得鹵掠。又撈笤也,治也。
《禮月令》母肆掠,止獄訟。[註]掠謂捶治
人。 《前漢陳萬年傳》下獄掠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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