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並古
禾切,音鍋(geㄧ)。 《説文》平頭戟
也。 《徐鍇曰》戟小支上向則爲戟,平之則
爲戈。一曰,戟偏距爲戈。 《禮曲禮》進戈
者前其鐏,後其刃。 《正義曰》戈,鉤孑戟
也。如戟而横安刃,但頭不向上,爲鉤也。
直刃長八寸,横刃長六寸,刃下接柄處長
四寸,並廣二寸,用以鉤害人也。 《周禮冬
官考工記》戈秘六尺有六寸。[又]戈廣二
寸,內倍之,胡三之,援四之。[註]內謂胡
以內接秘者也,胡,其孑也,援,直刃也。
《釋名》戈,過也。所刺擣則決,所鉤引則
制之,弗得過也。 《書牧誓》稱爾戈。
[註]戈,短兵也。人執以舉之,故言稱也。
又《典略》周有孤父之戈。又國名。在
宋鄭之閒,寒浞子豷封于戈,少康滅
之。又姓。 《史記》夏後有戈氏,宋戈彦,
明戈鎬。又司戈,武職,從八品,唐天授
年閒置。从弋一横之。象形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