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唐韻》去吉切,《集韻》喫吉切,並音蛣
(jieˊ)。 《説文》問也。 《廣雅》讓也,責也。
《玉篇》治也,譴也,問罪也。 《書立政》其
克詰爾戎兵。 《傳》治也。 《禮月令》詰誅
暴慢。[註]謂問其罪,窮治之也。 《老子道德經》
此三者,不可致詰。[註]問也。 《史記平津侯傳》
汲黯庭詰弘。[註]責讓也。又《周禮天官大宰》
五日刑典,以詰邦國。[註]詰,猶禁也。又
《秋官大司宼》佐王刑邦國,詰四方。[註]詰,謹也。
又詰屈。 《晉書衞恆傳》字勢云,研桑不
能數其詰屈。又《小爾雅》詰朝,明旦
也。 《左傳僖二十七年》詰朝相見。 《説文長箋》
本作喆朝。喆,古哲字。借明也。故明朝爲喆朝。
今俗以喆爲詰,因詰喆形溷,誤。又《集韻》
丘傑切,音憩(qieˋ)。喬詰,意不平也。
《莊子在宥篇》喬詰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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