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唐韻》此緣切,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逡緣切,並
音詮(quaㄧn)。 《說文》衡也。 《廣韻》量也,
次也,度也。 《爾雅釋言》銓也。 《疏》謂銓
量輕重也。 《前漢王莽傳》考量以銓。
[註]銓,權衡也。又《玉篇》平木器。
又三銓。 《唐六典》吏部有三銓法,尚書典
其一,爲尚書銓。侍郎分其二,爲中銓東
銓。以四事擇其才,曰身言書判。以三類
觀其異,曰德才勞。凡流外兵部禮部舉
人,郎官得自主之,曰小選。[註]尚書掌
七品以上選,侍郎掌八品以下選。又
姓。漢捕羌校尉鈓徵。 《集韻》或作輇。
《莊子外物篇》輇才諷說之徒。[註]輇量
人物也。亦作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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