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唐韻》《正韻》胡切,《韻會》《集韻》檄
頰切,並音協(xieˊ)。 《説文》俾持也。 《增
韻》帶也,掖也。一曰,輔也。 《詩大雅》旣
挾四鍭。 《儀禮鄉射禮》兼挾乘矢。[註]
方持弦矢曰挾。古文作接。 《齊語》挾其
槍刈耨鐏,以旦英從事於田野。[註]在掖
曰挾。又《爾雅釋言》藏也。 《前漢惠帝
紀》除挾書律。[註]秦律,敢有挾書者族。
又《廣韻》懷也,護也。 《孟子》不挾長,
不挾貴。 《朱註》挾者,兼有而恃之之稱。
又會也。 《晉語》遇兆挾以銜骨,齒牙爲
猾。又《揚子方言》挾斯,敗也。南楚凡
人貧,衣被醜弊,或器物弊,謂之挾斯。
又《集韻》尸切,音蜨(sheˋ)。亦持也。
《左傳宣十二年》三軍之士,皆如挾纊。
又《集韻》訖洽切,《正韻》古洽切(jiaˊ)。並
與夾同。亦持也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並
子洽切,音啑(zhaˊ)。又《集韻》吉協切,音
頰(jiaˊ)。又作答切,音匝(zaㄧ)。義並同。或
作抸。 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並卽協切(jieˊ)。與
浹通。 《詩大雅》使不挾四方。[傳]挾,達
也。[疏]挾者,周匝之義,故爲達。 《周禮
天官大宰》縣治象之灋于象魏,挾日而斂
之。[註]從甲至甲謂之挾日,凡十日。
《釋文》又作浹。 《荀子禮論篇》方皇周挾。
[註]挾讀爲浹。匝也。又《正韻》卽涉
切,音接(jieㄧ)。義同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