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文〔〕《唐韻》方九切,《集
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俯
九切,並音缶(foˇu)。 《説文》不也。 《徐鍇
曰》不可之意見於言,故从口。 《集韻》口
不許也。 《書益稷》否則威之。 《詩周南》
害澣害否。又《小雅》嘗其旨否。 《集韻》
通作不。又《廣韻》符鄙切,《集韻》《韻
會》部鄙切,並音痞(piˇ)。 《玉篇》閉不行
也。 《廣韻》塞也,易卦名。又《集韻》
《韻會》並補美切,音鄙(biˇ)。 《集韻》惡
也。 《正韻》穢也。 《易師卦》初六,師出以
律,否臧凶。[疏]否為破敗,臧為有功。又
《鼎卦》初六,鼎顛趾,利出否。[註]否,謂
不善之物也。[疏]寫出否穢之物也。 《詩
大雅珠知臧否。[又]邦國若否。○按釋
文,書益稷,詩烝民,否字俱兼缶鄙二音。
又叶府眉切,音卑。 《楚辭九章》心純尨
而不泄兮,遭讒人而嫉之。君含怒以待臣
兮,不清征其然否。又叶方矩切,音甫。
《陳琳大荒賦》覽六五之咎休兮,乃貧尼
而富虎,嗣反覆其若兹兮,豈云行之臧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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