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唐韻》治小切,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直
紹切,並音肇(zhaˋo)。 《説文》灼龜
坼也。 《周禮春官大卜》掌三兆之法,一曰
玉兆,二曰瓦兆,三曰原兆。[註]兆者,灼
龜發于火,其可占者。 《前漢文帝紀》兆
得大横。[註]應劭曰,龜曰兆。又壇域
塋界皆曰兆。 《前漢郊祀志》謹按周官
五帝于四郊。[註]兆謂為壇之塋域也。
《孝經喪親章》卜其宅兆,而安厝之。
[註]塋墓界域也。又朕兆。 《老子道德
經》我則泊兮其未兆。[註]意未作之時
也。又數名。 《韻會》十萬為億,十億為
兆。又京兆。 《韻會》兆者,眾數。言大
眾所在也。又《史記歷書》游兆,執徐三
年。[註]游兆,景也。執徐,辰也。丙辰
歲也。又《韻補》葉直遙切,音朝。 《晉
書樂志歌》神之來,光景昭。聽無聲,視無
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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