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文〔ZJFHP〕〔㡯〕《唐韻》場伯切,《集韻》《韻會》
《正韻》直格切,並音澤(zhaˊi)。 《説
文》宅,所托也。 《爾雅釋言》居也。[疏]
謂居處也。 《釋名》宅,擇也,擇吉處而營
之也。 《書禹貢》四隩既宅。 《召誥》太保
朝至于洛卜宅。又《周禮地官大司徒》以
土宜之法相民宅,而知其利害,以阜人
民。又所居之位亦曰宅。 《書舜典》使
宅百揆。又《立政》克用三宅三俊。[註]
宅以位言,俊以德言。三宅,謂居常伯常
任準人之位者。又《禮郊特牲》土反其宅。
又定也,《書康誥》亦惟助王宅天命。
[註]安定天命也, 又宅兆亦曰宅。 《禮
雜記》大夫卜宅與葬日。又叶徒落切,
音鐸。 《詩小雅》其究安宅。叶上作。 《大
雅》乃眷西顧,此維與宅。叶上廓莫。
《集韻》或作度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