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文〔宷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
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並式荏切,音嬸(sheˇn)。
《説文》悉也。本作宷,从宀,从采。 《徐鉉
曰》宀,覆也。采,別也。能包覆而深別之
也。今从篆作審。 《增韻》詳也,究也。
《書説命》乃審厥象,俾以形旁,求于天
下。 《中庸》審問之。 《禮樂記》審聲以知
音,審音以知樂,審樂以知政,而治道備
矣。又《禮月令》審卦吉凶。[註]謂省
錄也。又《莊子徐無鬼》水之守土也審,
影之守人也審,物之守物也審。[註]郭象
曰,無意,則止於分,所以為審。循本曰,
言此理相守,未嘗相離,如水之守土,影
之守人,物之守物,審定而不移也。又
凡鞫事曰審。 《書呂刑》其審克之。又
束也。 《周禮地官羽人》十羽為審。[註]
古人徵羽為旌旄之飾,弓箭之用。審,一
束也。又姓。漢審食其。 《正字通》漢
郎中審忠,靈帝時上書論曹節等罪惡。
又《韻會》與盤同,水盤旋也。 《莊子應帝
王》止水之審為淵。[註]審音盤。文云,
蟠,聚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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